徐新龙,男,中共党员,北京大学法学学士,中国医科大学医学学士,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生。现担任广东新龙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、主任律师、党支部书记;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;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1994年7月起,在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,历任法医师、助理检察员、检察员(科级),公诉科办案组长,主要从事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,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诉讼经验和技巧。2005年5月起,到东莞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主要从事法律顾问、经济纠纷、商务谈判、合同业务、建筑工程、债权债务、公司法务、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。2017年7月,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,设立广东新龙律师事务所。2018年9月,东莞理工学院在新龙所设立法学教育实习基地。徐律师在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先后担任的职务有:东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促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,东莞市湖南商会法律顾问兼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,东莞市湖南湘潭商会常务副会长兼法律顾问。广东新龙律师事务所拥有精干的专业律师团队,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、经济合同、公司法务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、离婚诉讼、金融保险、刑事辩护等专业法律服务与研究,并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经验和理论素养。已成功办理各类民事、刑事案件数千件,现有各类企业法律顾问几十家。本所坚信,我们的团队化专业化法律服务定是您合法权益的保障!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200号万科城市广场2栋1703-1706联系电话:13553838963,0769-22663161
擅长领域
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暴力犯罪经济犯罪民间借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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